本事务所在东京总部设立中国业务团队,并分别在北京与上海设立代表处,至今为止不断为日本企业提供着法律支持。北京代表处由在中日跨境投资、包括中国的多国跨境投资、企业收购领域有着丰富业绩的中岛亚津莎律师及志贺正帅律师常驻。
为支持日本企业在亚洲地区开展投资事业、投资活动,本事务所一直以来都致力于进一步强化、充实国际业务领域,今后,我们也将继续秉承国内据点(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等四处)与海外现地事务所紧密配合的方针,力争提供综合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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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律师
中国业务室
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本所分别于2010年4月和2014年2月在北京和上海开设代表处(现各代表处的常驻日本律师人数为北京代表处2名、上海代表处3名),以该等代表处为窗口,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与中国业务室团队及本所各专业领域团队联手,同时与中国当地顶尖律师事务所合作,力求进一步提高各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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