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stor - State Dispute Settlement(ISDS),即投资家以投资接受国政府违反投资协定为理由,由投资家自身对投资接受国提起诉讼的制度,在海外各国作为海外投资纠纷解决手段得到广泛运用。
此外,即使未提起诉讼,在与投资接受国的关系上,投资家也经常战略性地运用此制度作为加强交涉能力的手段。
本所拥有多名参与投资协定及经济合作协定的立案工作等对ISDS条款具有极高造诣的律师,以及由在国际仲裁及WTO等国际贸易法纠纷相关领域的第一线发挥积极作用的律师组成的强有力的ISDS业务团队。
此外,本所活用美国及EU等投资协定仲裁发达国家的律师事务所业务网络,为日本企业及日本政府的ISDS利用与对策提供充分支持。
- 相关业务领域
- 跨境M&A其他一般企业法务国际金融法务国际重整(国际破产等)国际诉讼(涉外诉讼、境外诉讼)国际仲裁国际税务WTO/经贸协定(TPP、EPA、FTA)投资协定反倾销/贸易救济关税相关法律国际交易政府相关建言献策/与行政机关合作基础建设/PPP电力与煤气自然资源/能源通讯广播电视网络相关/网络法电影娱乐体育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医疗相关IT系统/医疗云计算生物技术电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航空与宇宙机器人/人工智能化学中国香港韩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湄公河地区缅甸印度亚洲其他国家与地区土耳其/中近东欧盟/欧盟成员国欧洲各国(欧盟成员国除外)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中南美其他国家与地区非洲澳大利亚/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