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敬請留意】冒用本所或本所律師名義之詐騙行為
近期本所接獲通知發生下列冒用本所或本所律師名義之詐騙事件。本所與本所律師等均與該等事件毫無關聯。
若您收到自稱本所或本所律師之聯繫,且您對該聯繫內容並無所悉,敬請務必確認對方身分並提高警覺。
倘您有任何疑義,請即與下列聯絡窗口聯繫。
- 冒用本所、本所律師或本所客戶名義之電話、電子郵件
例:
- 以未經授權使用客戶著作權內容為由,要求刪除內容及防止再犯,並以「後續調查」名義索取聯絡資訊等個人資料
- 聲稱「新加坡的戀愛詐騙集團已遭逮捕,被害金額將全額返還」,並透過 Signal 等通訊軟體要求提供個人資訊或轉帳虛擬貨幣
- 冒充本所律師,在社群媒體上接觸被害人,宣稱可協助追回投資詐騙損失
- 在疑似詐騙/釣魚網站中標示本所名稱、本所律師姓名或電子郵件地址
- 冒用本所律師照片之虛假社群帳號
- 冒用本所名義製作虛假之在職證明、AGREEMENT LETTER、Attestation(證明書)等文件
- 以「代為安排本所律師辦理業務」為名,詐取委託費等款項
- 冒用本所律師名片或收據行詐騙取金錢
西村朝日法律事務所
如有任何疑問,請由此聯絡